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」及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」教育宣導
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」及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」(以下合稱「兩公約」)是最重要的國際人權法典,與「世界人權宣言」合稱「國際人權憲章」。我國為保障人權,在 98年12 月 10 日施行「兩公約」及「兩公約施行法」,使我國的人權標準與國際接軌,向世界宣示我國保障人權的決心。
「人權」2 字,看似抽象,其實就存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之中,它發生在每個人的家庭、街坊鄰居、就讀的學校、工作的地點、行走的街道、休閒育樂的場所……,任何人,不論男女、老少、種族、階級、黨派、國籍……,莫不希望在生活中受到公平的對待、活得有尊嚴、真實的感受到人權的保障。
隨著時代的變遷與人權思維的演進,人權的理念與規範被世界絕大多數國家及人民所認同與接受,既定的普世價值已然成為圭臬。本於「人權不只是口號,更須落實於日常生活領域」,及普及人權教育之目的,法務部蒐集生活週遭的人權故事,以淺顯、生活化的方式,闡述兩公約的規定,以及公約保障人權的精神,撰寫了《人權萬花筒兩公約人權故事集Ⅰ》及《人權 APP-兩公約人權故事集Ⅱ》二書。相關內容放置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「人權大步走專區」( http://www.humanrights.moj.gov.tw ),提供家長們參考。
人權之所以進步源自對現今人權標準的革新上,是以今日我們對人權保障的種種努力,都在為下一代謀更好的人權環境。希望我們的灌溉耕耘,能為我國的人權保障持續寫下新的歷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