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內容:
一、「弱勢兒童牙齒塗氟保健服務」服務對象時程如下:
(一) 未滿6歲兒童:每半年補助一次。
(二) 未滿 12歲之弱勢兒童:每 3個月補助一次。
二、未滿 12 歲弱勢兒童認定條件如下:
(一) 低收入戶兒童:具福保資格。
(二) 身心障礙兒童: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。
(三) 原住民族地區、偏遠及離島地區兒童:依戶籍地認定(原住民族地區偏遠及離島
地區兒童若到外地『非戶籍地』就醫塗氟,請記得攜帶相關戶籍資料,以供醫療
所影印備查)。
(四) 本項服務項目包括:牙醫師專業塗氟服務、一般性口腔檢查、衛教指導(包函
適量使用氟化物、定期口腔檢查、餐後潔牙、健康飲食等)。
三、如有相關問題,可洽詢各轄區衛生所兒童保健業務承辦人員或衛生局心理健康科陳
美雀小姐(電話: 2679751#176)。